答:APP相关服务,属于经营《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规定的电信业务的,应依法申请相应电信业务经营业务许可。
a:公司拟从事的业务符合多种业务种类的界定,到底申请哪种许可?
答:提供相关服务,属于经营《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规定的电信业务的,应依法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a: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什么情况下向工信部申请,什么情况下向省通信管理局申请?
答: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和有关文件要求,对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许可形式和审批方式,分成两种情形: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 限经营类电子商务):应依法向公司注册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许可。
(2)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不含经营类电子商务):
a.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应依法向公司注册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
b.不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若跨省服务的,应依法向工信部申请许可,若仅在注册地省内服务的,应依法向公司注册地的省通信管理局申请许可。
a:其他事项
(一)跨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单位,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省通信管理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
(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取,也可委托代理人领取(领取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委托书应注明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领取经营许可证等内容)。
申请企业也可向我局申请以到付方式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