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许人信息
2 经营资源信息
3 市场计划书
4 加盟店信息
5 两店一年证明文件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可不提供,由我厅查询)
7 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若非特许人注册,需提交注册人的许可使用授权书。
8 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
9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10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
1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餐饮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12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1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4 授权委托书
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在商务部备案商业特许经营信息,但一直在开展特许加盟业务,它是否属于违规行为,能否依此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加盟所投入资金?
一、关于企业开展特许经营而不备案的问题。《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假如企业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那么这种行为违反了《条例》关于强制备案的规定,属于逾期不备案。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可知,企业应受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二、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及相应的赔偿问题是合同法上的问题,应由司法认定,建议就细节问题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