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一、网站必须经过工信部的ICP备案;
二、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网站必须经过工信部的ICP备案;
六、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七、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八、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的内资公司;
九、G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办理流程:
一、申请者提交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申报材料,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5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核;
三、向申请者发出受理通知书;
四、将受理材料分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五、受理后40-60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经营决定。
如果没有通过,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