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自贸区投资管理公司申请条件: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5、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原件1份);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7、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9、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及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关于这种金融类型公司申请并非一成不变的,只是说截止2019年还未停批,许多地区基本上已经停批了,在当下金融行业停批的情况下只能选择部分放开地区进行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