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企业,都称为互联网文化。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为什么要说这个呢?是因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哪些企业需要取得的呢?
企业凡是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都需要办理文网文资质许可证,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非游戏类文网文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游戏类文网文有10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注:由于新政策变动,文化部门不再要求实缴注册资金,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即可申请文网文。
3)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