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能离子除臭设备
除臭工艺要求 1. 本系统要求采用高能离子法常温氧化除臭工艺设备同类产品瑞士IONIC美国Bentax 中国 Bioion高能离子空气净化器 (低温等离子除臭设备、臭氧除臭设备、光氢离子净化设备不被接受)。离子法常温氧化除臭工艺是一种安全可靠的处理方法,除臭效率应大于90%。其原理为采用高能离子除臭技术,即利用电场原理,将空气中的氧分子增加能量,使之成为活动性很强正负氧离子,它们与废气中的臭气成分进行气相反应,经过一系列的氧化分解反应后,改变臭气分子的物化特性,最终污染物质被活性氧分解成CO2和无害物,达到净化与除臭的效果,整个过程中以及产物对人体及空气无影响,不产生二次污染物。整个除臭过程在常温下进行。 2. 格栅罩、格栅井、泵站地下部分内所产生的臭气经臭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集中送至高能离子除臭装置处理,经抽风机作用后达标排放,抽风机应内置于高能离子外排处理系统箱体内。 3.离子法常温氧化除臭设备应为成套装置,必须是引用国际领先的除臭技术产品,并应全面负责咨询、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售后服务等。 4. 本系统工艺流程如下: 首先将格栅井加装格栅封闭罩,将封闭罩内的气体及格栅井内、地下泵站内的臭气通过管道收集至离子除臭外排系统中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泵站地下部分臭气量4000 m³/h,格栅罩内除臭量为2000 m³/h,共6000 m³/h,采用一套设备进行处理。同时为了保证进入格栅罩的工作人员人身安装,给格栅罩设置离子除臭送风系统一套,处理量为2000 m³/h。为了泵站现场美观,所有除臭设备及风机应内置于格栅罩内。泵站地下部分设置送风机两台以补充新风,风量为每台4000 m³/h,一用一备。 5. 本项目选用的高能离子法除臭设备需具有以下特点: A 为了保证除臭效果及离子发生器的使用寿命,离子发生器禁止与臭气直接接触。 B 除臭系统装置设计科学,能耗非常低,每处理1000 m3/h的臭气,包括风机在内的能耗不得大于1KW, C 高能离子除臭箱体应在进口处安装过滤材料,所选用的过滤材料应具有过滤效率高、压力损失低、外型尺寸较小等特点,减少整个系统的能耗及噪声。 D 高能离子除臭设备在运转时无异常噪声,电离除臭系统操作时在其一米半径范围内产生的噪声≤70dB。Δ除臭设备的噪声及振动除满足本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外,还应保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E 高能离子除臭系统无任何易造成或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材料或化学药剂,处理后无废水或其他任何二次污染。 F 系统具有结构设计合理简洁、占地面积小、运行成本低等显著特点。 G 系统运行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并可在确保排放达标的前提下采用经济运行模式,以降低运行成本。 H 系统运行方式可根据工况采用连续运行或间断运行模式。 I 系统可采用自动化控制,无需专人值守,使用操作维护简便。 G 在除臭系统停机时间长达一周后再次开机时,确保除臭装置能在3小时内达到正常的除臭效率。 1.1.1 系统性能要求 介质处理前可结合如下参数: 1.甲硫醇 ≤4㎎/m3 2.硫化氢 ≤20㎎/m3 3.氨气 ≤15㎎/m3 4.气味单位 (无量纲) ≤8000 但无论现场实际介质指标是否满足上述参数,本系统都应确保处理后臭气排放标准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指标》中二级新建工程的要求。 1.1.2 设备性能要求 1.送风机 送风机为配备低中效过滤器的新风净化机,能有效去除直径2μ以上尘埃,风机主要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壳体材料为难燃型有机玻璃钢,适应于腐蚀性空气条件下长期间断或连续运行。采用离心式低噪声风机,装有隔振垫的基础框架,进出口补偿器。风机为离心式结构,电机电源380V/3Ph/50HZ,防护等级IP55。离心风机允许最高温度为55℃,离心风机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风机风量调节范围保证在45%~100%。 2.抽风机和排风机 抽风机和排风机主要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壳体材料为难燃型有机玻璃钢,适应于腐蚀性空气条件下长期间断或连续运行。采用离心式低噪声风机,装有隔振垫的基础框架,进出口补偿器。抽风机为离心式结构,电机电源380V/3Ph/50HZ,防护等级IP55。离心风机允许最高温度为55℃,离心风机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风机风量调节范围保证在45%~100%。臭气收集抽风机内置于除臭设备箱体内。 3.除臭装置壳体: A 高离子除臭送风系统及外排系统均应为箱体式成套设备,箱体内设置风机段、过滤段、离子发射段。 B 离子除臭设备外排箱体安装于室外,设备整体及材料应采用环保、防火、防水、防腐蚀、防锈等功能的全不锈钢304材料制作,具体为双层304不锈钢板制作,内夹聚苯板,外层不锈钢板厚0.5mm,内层不锈钢板厚0.5 mm,框架也应采用不锈钢型材。防护等级按GB/T 4942.2-1993中的规定,完全满足IP55防护等级。绝缘材料的耐热等级为F级。其中外排箱体投标单位可根据投标设备情况在外排箱体立方体积不得小于21立方米的情况下设计箱体尺寸。 C 箱体设计应满足臭气经离子法除臭设备的平均流速不大于1.5m/s。 D 离子氧和臭气的接触时间≥2 s。 E 气体通过设备的压力损失应≤500PA。 4.收集系统及送排放系统: A 格栅密闭罩应采用碳钢型材框架,阳光板面板,阳光板的厚度应≥4mm。 B 格栅密闭罩尺寸应为15米*8.2米*2米(高)。 C 格栅密闭罩应设置可开门一个。 D 进水井和格栅井应采用玻璃钢盖板将其完全封闭。 E 臭气收集管道及排放烟囱应采用AISI304不锈钢,厚度0.8 mm,吸风百叶应采用铝合金制作。 F 格栅密闭罩应设置自垂式新风百叶,以在除臭设备工作时补充新风。 G 风管、风阀形式为矩形法兰连接。 5.离子发生及调控器 A应采用先进的、优质的、耐用的、对人体及空气无影响的、具有良好调控性能的进口产品,产品制造商应为拥有专利的厂家(应提供国际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专利证书)。 B所有易损件或材料,在正常情况下其连续正常运转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5000小时,主体设备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15年。 C 投标人采用的离子除臭系统中离子发生器性能指标符合欧洲电器安全标准SCES 035(EN45011)、SIS 026(45004)或等同标准。 D 离子发生器上的离子管为卧式安装,以减小风阻。 E 离子发生器与离子管必须为同一厂家生产。 F 高能离子发射器,主要参数见下表: 处理量 离子管数量 Q=6000m3/h F型离子管不少于10根 Q=2000m3/h F型离子管不少于4根 F的离子发生器上安装的离子管的长度不得低于500毫米。 G投标人应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同数量的离子管一套作为备件。 6.消音器 A在风机的进、出口处分别设置消音器,确保室外噪声小于50dBA,室内噪声小于60dBA。 B设备固定螺栓、螺母、垫圈采用不锈钢。 7.控制箱:就地控制箱应具备手动、自动、联动控制及远程控制模式。 A远程控制:控制柜选择开关被切换到远程控制,操作人员可选择自动或手动控制方式。在自动控制方式下,PLC自控系统根据自动闭环控制各种逻辑关系控制设备的启动停止。中控室操作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向下发出调度控制指令,调整设备运行状态达到工艺要求。中控室操作人员也可以选择远程手动方式,直接手动控制单个现场设备。 B就地控制:控制柜选择开关被切换到就地自动控制,控制中心的调度控制指令将被封锁,设备在自动控制模式下运行。在就地手动方式下,现场操作人员可通过控制柜上手动按钮启动停止设备。 C就地控制箱外壳应保证外型美观,抗冲击不变形,防尘、防潮等特点,材质为1.5mm厚不锈钢制成,防护等级IP55。 D就地控制箱内需配置按钮、控制开关、热继电器等元件,其中控制开关、电流表和电压表配置相应的远程控制接口,并具备防爆功能,控制箱内部元件可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排列。 E就地控制箱面板上需装设指示灯,可显示设备的运行状态, 如开机、停机、故障等。 1.1.3 特殊规定 1.除臭后气体排放指标 除臭场所的除臭效果达到国家规定的臭气排放指标,即《恶臭污染物排放指标》 GB14554-93。 2.离子法除臭设备 A臭气经离子法除臭设备的平均流速不大于1.5m/s。 B离子氧和臭气的接触时间≥120s。 C气体通过设备的压力损失应≤800 Pa。 D主体设备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 E设备壳体为固定式全封闭结构,材料为难燃型有机玻璃钢,且保证壳体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风机 A额定风量以20℃、湿度为65%为准,总效率应不低于90%。 B风压在最大抽气量的条件下,应具有高于系统压力损失10%的余量。 C叶轮材料为不锈钢,壳体材料为难燃型有机玻璃钢。机座材料为铸铁。 D轴与壳体贯通处,不得泄漏气体。 E噪音(包括电动机在内)应低于60dB(A),叶轮的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2.5级,且满足24小时连续运转。 F必须设置防振垫,防隔振效率应≥80%。 G在快速运转条件下,气体流量可调,调节范围需由100%降至45%。 H防护等级IP55,电源380V/ 3Ph/50HZ,F级绝缘,B级温升。 4. 供货商应独立具有如下检测设备(但不权限于): A 风速仪 B 离子检测仪 C 照度计 D 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 1.1.4 设备防腐处理 制造通风、除臭系统设备的全部材料应适用于污水的腐蚀环境,未经保护或非防腐性材料应按1.1.7和1.1.8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1.1.5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每套除臭设备、通风设备应配备保证安全、可靠运行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不论本技术规定是否指明,运行、维护必须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供应是卖方的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提供用于除臭设备、通风设备安装及维护的专用工具1套。 2.对于每套除臭设备、通风设备的易损部件应提供在质保期期满后满足3年运行使用需求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清单及分项价格应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计入投标总价。 1.1.6 工厂检验 1.所有除臭设备、通风设备在制造过程中与制造之后以及发运之前,应经受检验,包括材料及铸件的检验,制造时部件与制造工艺的检验及油漆工作的检查。 2.卖方应进行设备制造材料的试件化学分析,以验证其成分是否符合设备结构所批准的材料。 3.所有除臭设备、通风设备在工厂内应进行组装及试运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进行检验测试。 1.1.7 除臭设备检测试验 1.除臭设备性能试验。 2.气味测试 排出口的净化气体,可按GB/T14675标准采用三点臭袋式比较法对其进行测定,应在地面人员嗅觉可接受的浓度范围。 3.除臭设备、通风设备噪音振动试验。 1:根据除臭区域空间(格栅井、提升泵房)换气量为4次∕小时,确定除臭量:3500 m³/h 设备设计要求 : 1. 净化后排放要求: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 2. 气体通过离子发生器设备的压力损失≤50Pa,通过集中处理箱的压力损失≤200Pa. 3. 流经离子发生器的新鲜空气的平均流速不大于6m∕s. 4. 恶臭气体与离子空气在集中处理箱内的停留时间不小于2S. 5. 排风风机需防腐蚀(采用玻璃钢或不锈钢304材料),送风风机采用双侧进风风机. 6. 所有风管需采用不锈钢304或更高标号的耐腐蚀材料加工制作. 7. 除臭设备的进出口均需安装H2S在线监测装置. 8. 应充分考虑格栅井的维修安全. 9. 对格栅机加罩应充分考虑格栅机的维修方便,采用不锈钢骨架加耐力板,充分考虑美观实用. 除臭系统规定要求: 1. 离子除臭系统包括:格栅机密闭加罩、臭气集中处理箱(BOP) 、离子发生器(BOA) 、送风机、新风过滤器、耐腐蚀排风风机、系统电气控制柜、配套监控监测仪表及其它保证设备正常、可靠、安装运行所必须的附属设备和附件,应根据污水臭气物质腐蚀性强特点,系统材质要求采用耐腐材料. 2. 离子除臭系统工艺分为:运行时臭气外排集中处理系统和检修时离子送风净化系统; 臭气外排集中处理系统:将臭气收集系统的臭气由排风机送入集中处理箱内,由送风机引入的新鲜空气经离子发生器发生的离子风送入集中处理箱内与恶臭气体充分混合反应,反应后的气体可达标并直接排入大气. 离子送风净化系统:在泵站运行中为封闭空间内输送离子风,改善操作人员的对工作现场监测环境,从污染源去除恶臭气体,并对操作空间内的机械,仪表起到保护作用,有效延长其使用寿命,本污水泵站采用的离子送风净化系统是将大部分离子风送入集中处理箱,在集中处理箱内与恶臭气体充分混合反应,使得恶臭污染物被分解并能达标排放,少量的离子空气送入格栅井下部,能对格栅井内的恶臭气体进行预处理,降低排入集中处理箱的恶臭气体的恶臭强度.在检修格栅井和提升泵房时离子送风净化系统离子送风切换至检修空间,去除恶臭气体,确保格栅井下部检修时的安全并改善检修工作人员检修空间空气环境.该系统由送风机、中效过滤器、离子发生器、及送风风管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