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E认证简介
日本新颁布的、取代原电气用品取缔法的《电器及材料安全法规》非常复杂,以手机充电器为例: 手机充电器按该法规属于A类产品,A类产品必须由日本政府授权的和METI管理的试验室进行检测。这样的试验室例如:JQA,LET,UL Apex,非日本国的试验室如UL也是该类产品(按电池充电器和AC适配器)的授权试验室。中国目前没有日本授权的试验室。
因此,申请PSE认证的企业应首先选择一个日本授权的试验室,获得该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产品符合日本的技术要求。
日本对电池充电器有两套技术要求,客户可以任意选择:
第一种是非常传统的日本技术要求
第二种是与IEC60950 2nd +A4协调一致的技术要求 建议中国客户选择第二种,此种方式下,由于中国和日本都是IECEE-CB成员国,客户可以先在中国CQC获得CB报告,然后向日本上述试验室申请转CB报告。如果使用方式1,CB报告不能被接受。 如果产品是按满足第二方式设计,即,按符合IEC60950标准进行设计,则初级电路的所有的安全件如电容器、热脱扣器等都要符合国际IEC标准。如果产品是按满足第一方式设计,即,按符合日本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则初级电路的所有的这些安全件都要符合日本国家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方式1,则不接受CB报告。也不允许将方式1和方式2混合使用。
关于工厂检查 在颁发证书之前,将由检测机构对制造厂进行工厂审查。检测和工厂审查都满足要求后允许在电池充电器上使用PSE标志以及检测机构的标志。要求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的检测,但是,不同的产品检测项目不同,通常是高压试验和保护接地连续性试验。 对于充电器,证书有效期为3年。 法规要求日本的采购商在购进商品后一个月内必须向日本METI注册申报,并必须将采购商名称或ID标在产品上,以便在今后产品销售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产品材料安全法,进口到日本的产品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日本进口商承担,因此,进口商必须保存检测报告和验货记录。进口商也可以通过internet查看验货记录。
1. 电器及材料安全法 (Electrical Appliance and Material Safety Law)
2. 电器及材料安全法?施行令 (Enforcement Ordinance of Electrical Appliance and Material Safety Law)
3. 电器及材料安全法?施行規則 (Enforcement Regulations of Electrical Appliance and Material Safety Law)
4. 电器分类注解 (Explanation on Type Classification) MITI颁布的技術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by the Ministerial Ordinance of METI) 查的具体要求,与CCEE或CCIB要求相同部分可免于审查,不同部分需补充审查。
PSE认证标志
从2001年4月1日起,日本《电气产品控制法》(DENTOR)正式更名为《电气产品安全法》(DENAN),且有别于以往的法规体系的协定性规定的控制。新的体系将由非官方的机构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不但替代了原来的T标志,而且还加强了对进口商的惩罚措施。
PSE认证是日本的一项强制性认证,就如同我国的CCC认证。日本已经发布了两组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A类:指定的电气设备和材料产品,必须有受到日本经济产业省许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根据DENAN法,制造商有义务保存测试结果和证明,标签上必须有菱形的PSE标志。B类:其他的电气设备和材料产品,必须有受到日本经济产业省许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根据DENAN法,制造商有义务保存测试结果和证明,标签上必须有圆形的PSE标志.
强制性PSE认证清单
强制性PSE认证清单(A类产品)
电线
保险丝
配线器材
限流器
变压器、镇流器
电热器具
电动应用机械器具
其他电动应用游戏器具
电子应用机械器具
便携式发电机
PSE需要的文件资料
安全测试:
CB 证书及报告(含日本的差异性测试) 日文使用手册或组装手册
线路图 日文标签(含 PSE 标志及通报供货商名称的)
与安规相关的 PCB 设计图 结构数据表
变压器及线圈类零件的规格书 产品内外观照片
零件表
RFI 测试:提供 RFI 测试报告 (100 V) 与 EMC 测试实验室的认证资格文件
工厂检验文件
MITI/METI 的登录工厂
工厂登录证明
工厂测试设备列表 ( 资产编号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 , 规格 , 最近校验日期 )
校验程序
非 MITI/METI 登录工厂
校验程序
校验人员资格
工厂测试设备列表 ( 资产编号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 , 规格 , 最近校验日期 )
工厂测试仪器校验主文件
所有测试仪器之校验报告
校验标准可溯及国家标准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