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融资是指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直接募集和转让资金,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产品模式。其也被称为“定向融资计划/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直融计划/产品”等。
其次,定向融资模式有三方面特点:
第一是,架构清晰简单,主要是四方主体,融资方、担保方、管理机构、备案机构。
第二是,操作灵活便捷,以融资方作为投资标的,投资款项直接打入融资方指定账户。(注:场外模式)
第三是,风控管理容易,风控核心在于融资方资信情况,基于融资方情况构建风控体系。
定向融资模式典型产品架构图如下:
定融产品融资资金路径一般为认购方-交易结算账户(银行监管账户)-认购方,不经过金交所账户,属于场交易。2018年1月6日,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基本堵死了资管产品和低成本获得资金的企业投资非标的途径,但市场上的融资需求并未因此减少,目前市场上很多融资方及金融机构纷纷涌向各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发行的各类固定收益类直接融资产品,如“定向融资计划”等。金交所定融产品:金融交易所一般由省 批准设立,受地方金融办监管,各省市对金交所均出具了相对业务管理办法,金交所自身也设有相应管理规则,金交所为定向融资的备案机构。
定融产品融资资金路径一般为认购方-交易结算账户(银行监管账户)-认购方,不经过金交所账户,属于场交易。此类融资产品,一是可以形成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合规的进行产品创新;二是解决了资质较好企业的融资需求。另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备案发行的“定向融资计划”除需严格审核融资方的各项资质,还款来源,还款能力等,往往还会要求有被各大评级机构评为AA+的关联主体为产品如期兑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且要求发行方办理抵质押相关风控措施,以确保投资人的本息兑付。不过进入2018年以后,金交中心迎来强监管时代。从“清整联办2号文”的发布,到证监会领导讲话,再到 新的“清整联办35号文”,金交中心业务自由度大大受限,从原来的监管空白地带,走到了监管核心地带。 这样的背景下,定向融资计划产品自身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往定向融资计划投资门槛较低,甚至有部分金交中心没有严格的起投点要求,给产品管理机构巨大的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