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2、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5、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法人身份证;
3、公司股东身份证(若股东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与法人签字的股权结构图
4、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5、托管商接入协议加盖公章复印件与托管商ISP、IDC资质复印件
6、域名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7、加盖社保机构红章的近期交纳的社保证明原件(3人)、及3个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