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规定直播平台必须持证上岗:
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既不能开展个人秀场直播,也不能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但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较于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需要更多的条件和资质,所以较难申请。再加上据说这个证近年不怎么发,所以目前中国的直播平台都是先具备《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
什么是《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呢?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活动有几类呢?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
3、美术品、艺术品
4、演出剧目、网络表演
5、动漫(画)产品
6、展览、比赛活动
直播就属于上面所说的第四类。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啥材料呢?
1、申请书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7、业务发展报告
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