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力资源许可证审批条件
1、专门从事职业中介类业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
3、有与开展职业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设施;
4、有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设立公司法人的应当有5名以上;设立合伙企业的应当有2名以上;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当有1名以上。
5、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上海市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机构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
4五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5房产使用证明
6工作设备情况
7工作规范和章程
8其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