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与注意事项
⒈蓄电池荷电出厂,从出厂到安装使用,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若时间较长,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
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在恒压2.27V/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
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2年,在恒压2.33V/只条件下充电5天。
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25~2.30V,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
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20V,如单体电压低于2.20V,则需进行均衡充电。
均衡充电的方法为:充电电压2.35V/只,充电时间12小时。
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
充电电压为2.35~2.45V/只,大电流不大于0.25C10具体充电方法为:先用不大于上述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压升到2.35~2.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35~2.45V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结束。
产品适用于UPS、直流屏、EPS应急电源,通信和信号控制等长寿命高耐用关键应用场合,采用加厚极板设计以提高耐用性并延长寿命,降低电解液比重以延缓对极板的腐蚀。
艺术级工艺制造手段和计算机控制的检测过程,使LPA系列产品具有优异的性能和超凡的品质。
参数
设计浮充寿命:12年@25℃
浮充电压:13.5-13.8V/节@25℃
温度修正-20mV/℃
均衡充电:13.8-14.1V/节@25℃
循环使用充电电压:14.4-15.0V/节@25℃
自放电率:≤1.5%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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