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令第42号)相关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未按照电信管理机构要求的期限报告年报信息的,由电信管理机构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凡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的电信经营者,依照规定履行报告年报义务的,经电信管理机构确认后移出。”
年报流程:
年报时间是1月初,各申报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月报年报”模块,真实准确填报年报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详见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的电信业务年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审核部门:工信部
审核方式:网审(抽查)
审核内容:基本内容:基本信息、企业服务质量(客服保障措施)、经济效益表(月报系统企业经营数据)、网络信息安全、业务开展情况、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组成部分: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灾难备份、应急演练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