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认监委更新发布了新的中国3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以下21个产品大项下的产品有所更新,其中电热毯、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乘员头盔已由先前的生产许可证转为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新版规则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照明装置(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装置)(共2个子类别)
灯具,灯具、镇流器,安瓿
电信终端设备(共9个子类别)
1、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来电显示电话、卡管理电话、接听电话机、付电话、智能卡电话、公用IC卡电话、免提电话、数字电话、电话机的附加设备
2、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数字无绳电话、集团电话系统、集团电话系统、电话会议交流、传真机/卡、调制解调器终端/卡、移动终端、模拟手机、GSM数字小区移动台,包括手机和其他终端、CDMA数字小区移动台,包括手机和
3、其他终端、ISDN终端、网络终端,包括NT1,NT1 +、终端适配器/卡,TA、数据终端、存储/传输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变压器、网络中心
4、其他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视频会议终端、VOD终端、其他多媒体终端
3C认证定义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
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
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
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
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
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