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数据从企业上报以后,要经过形式检查、冲突检测等预处理才能进入后续流程;
l管局审核时,如果同一备案所上报的请求有多个,并且有注销请求,则需要首先处理注销请求;如果注销请求通过审核,则其他所有相关请求将被自动处理;
l管局审核时,如果备案已被列入黑名单,则变更、新增网站、新增接入等请求将被自动处理;
l备案审核通过后,部系统将向所有的省局系统下发备案缩略信息;
l所有备案由省局系统上报到部系统后,均进行冲突检测。
7.注意事项a.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应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先备案,后接入开通”。接入服务企业在收到系统反馈的备案编号后,才能为网站开通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或网站主办单位凭备案编号开通网站,并在网站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
b.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在提供信息服务活动中,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电信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等
c.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个人或单位有义务和责任保证网站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当某项备案信息发生变时,应遵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变更申请。
d.工业和信息部每年开展两次全国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抽查,首先利用短信平台向网站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发送核查短信并让用户回复确认,对于不予回复短信的,采用人工外呼的方式联系,网站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应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