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
分类:普通食品、特殊食品
办理地点: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方式:
1.收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
4.决定。于12个工作日(告知承诺类: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
5.制证与送达。
需要准备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健康证(D类)原件及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 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平面图;
6、 供货、销售流程文件;
7、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工具清单;
8、 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