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的要求及条件 旅行社转让流程
旅行社申请设立的条件
1、符合旅游业务发展规划;
2、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旅社旅行社注册资本:
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旅行社交纳质量保证金:
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不少于140万元;
6.经营范围
国内社: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 境内旅游业务
国际社:境内旅游业务 境内旅游业务 出境旅游业务
申请设立的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
5、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8、国内社经营满两年无不良记录无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