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在线演出和文网文经营许可证?
1.在线演出
营业性演出,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无论是国外来华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凡是涉及以下表演活动,具体有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均需通过相关文化单位的审核,审核通过颁发许可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7年12月15日修订文化部令第57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
(1)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2)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3)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在线演出,是指上述营业性演出机构通过互联网为公众实时提供现场文艺表演活动,该在线营业性演出机构需具备3名演出经纪人,即取得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资格证》。
2.文网文许经营可证
文网文经营许可证,官方称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业内称为网文证、文网文资质。
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文网文业务范围有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展览、比赛活动。
在线演出此处具备的文网文,业务范围为网络演出剧(节)目和网络表演。
(1)网络演出剧(节)目
网络演出剧(节)目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2)网络表演
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