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办理条件、ICP、E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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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电信许可证简称 ICP是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的缩写,意为“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ICP证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必须办理的网络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经营性网站实行ICP许可证制度。

申请上海ICP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企业;

3、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4、涉及到前置审批的平台,如教育、金融、出版、新闻、等公司、则必须在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5、有企业网站域名证书;

6、需提供企业股东结构(企业不能有外资)。

上海办理ICP许可证的流程:

1、提交ICP申请公司的材料;

2、提交ICP初步申请;

3、ICP初步申请通过后,由市场管理处发表进行填表;

4、ICP证在初步申请后如出现材料不全,将从头开始;

5、通过初步申请后由通信管理局和处进行复审,合格后发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温馨提示: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常见问题

问 如何区分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二者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

答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其中,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包括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以及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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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241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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