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组织排放治理系统标题及说明
无组织VOCs监测系统
焦化企业在主要无组织VOCs排放源的周边1米处设置在线VOCs监测仪;
焦化企业在主要化工设施区域的道路路口和直线道路每200米处设置在线VOCs检测仪。
VOCs监测仪,采用火焰离子法(FID)检测技术或其他先进技术,加装NH3、H2S等组分监测设备;所有设备保证能够数据能够联网传输。所有颗粒物和VOCs在线监测每30秒钟采集数据一次并实时传输至无组织管控治一体化智能平台。
无组织排放监测系统
原料大棚内监控系统包括总尘浓度在线监测仪(棚内每一万平米安装一个,不足一万平米按一万平米计算)和视觉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必须覆盖大棚内95%面积以上)。密闭棚的通道口或通风处的总尘浓度不得超过2mg/m3。物料输送环节和生产环节排放源的主要产尘点附近1米处安装总尘浓度在线监测仪,总尘浓度不得超过2mg/m3。
道路和环境在线监测仪重点监控:PM2.5、PM10、温度、湿度、大气压力、风向、风力等7项监测因子。监控位置:a)直线道路每200米处,b)道路的路口,c)重点扬尘区域如高炉、烧结、料棚等附近,d)厂界,e)厂区大门进口;
主要道路安装视觉监控系统,重点监控运输车辆的无毡盖,洒落、无洗车等造成扬尘的行为,并及时将画面和辨别结果上传至无组织排放管、控、治一体化智能平台。
所有的无组织环保治理设备具备在线监控功能,将实时工作数据传输至无组织排放管、控、治一体化智能平台,并能接收平台的下发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