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人对商业特许经营还很陌生,甚至许多商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该行为的认识也存在很明显的不足。
市场中经常用特许加盟、特许连锁等概念代替特许经营,特许加盟也就变成了特许经营的别称。
更重要的一点,在我国,行政许可事项都需要法律明文规定,但现行条文并未规定特许加盟许可证(特许经营许可证)这一证书,我国没有特许加盟许可证。
只是按照法律规定,不存在特许加盟许可证这个证,从事特许加盟经营活动还是需要向商务部门备案的。
具体办理特许加盟许可证(备案)的规定和要求如下:
特许人须在自第一次订立特许加盟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相关条例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在省级行政单位范围内从事特许加盟活动的,应当向当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跨省从事特许加盟活动的,需要直接向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申请备案。
可见,商业特许加盟备案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从事特许加盟企业(即特许经营企业)如不申请备案,面临的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6)市级(地级市)单位商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直接经营的店铺设立在国外的,特许人需要交直营店铺营业证明(中文翻译件),还需要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加上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
(9)如果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国家批准才能办特许加盟(这就类似于前述的特许加盟许可证)的行业,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
2015年以前,商业特许加盟许可证(特许经营备案)没有纸质的公式方式,需通过网上申报及公示,由商务部部门具体负责。
由于,这种方式在目前的互联网环境真伪难辨,2015年商务部终决定通过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认证的企业均由商务部出具认证铜牌和认证证书,并且2015年3月9日前已经申请特许加盟认证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补充追认。
因为商务部的这一铜牌和认证证书,大家都以为特许经营备案认证证书就是特许加盟许可证。
这是个于法无据的误会,特许加盟备案认证是一种认证,不是许可,认证证书更不等同于特许加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