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求:
1. 纯内资企业
2.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 经营范围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4. 有确定的网络文化经营方向(如游戏、音乐、动漫、表演)
5. 有确定的域名(域名备案须在申请公司的名下,且网页能正常访问)
6. 游戏类的必须先取得软件著作权。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营业执照和章程;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比如:合法来源,版权证明)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