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翠屏区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
申报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补贴
2.自2018年1月1日起,在翠屏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
4.按规定高达可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流程
申请——递交——审核——复审——公示——划拨补贴
时间周期
一个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