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名称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具体流程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方法与步骤:
提供预核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信息
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国家规定必须实缴行业除外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
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为了方便全国企业的名称核准,现设代理业务如下: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
2,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如:中民大地餐饮有限公司。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如:中金投资有限公司。
4,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如:国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
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
我公司代理报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如:大地集团。
6,预核名后变更(调整)已核准信息内容。
特别代理!。
7,企业公司(名称)查询。
核名前的查询(非必要);对怀疑企业查询真假。
9,重新核准企业名称。
10,企业名称中间加“国际”字样名称核准。
如中投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企业名称中间加“(中国)”字样名称核准。
如三星(中国)电子有限公司[限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