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总纲规定,工程分析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要进行深入分析。
(2)应用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引用现有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其时效性;类比分析数据、资料应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
(3)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规模、工艺路线,环境检测中心,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方式、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随着环境影响评价的不断发展,在实际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对工程分析的要求越来越高,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要求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土地利用政策、环境技术政策、节约用水要求以及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新带老”原则等。
工程分析应在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建设方案、运行调度方式等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部申请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行作出删除、遮盖等区分处理;
(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
除前款规定材料外,建设单位还应当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等方式,向生态环境部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以及光盘等移动电子存储设备一份: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一式三份;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一式三份;
(三)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线上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全本中不宜公开内容作了删除、遮盖等区分处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说明材料一份。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及具有持久性影响的污染物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1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各种治理、回收、利用、减缓措施状况等。
兆锦环保公司-环境检测中心由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湖北 武汉 ,环保项目合作的企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兆锦环保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兆锦环保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