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审批新流程
1.对外投资备案是指通过(开展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经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新设、并购或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第二,外商投资备案的类型
外资备案分为:备案制和核准制。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况,分别实施备案和核准管理。
1.核可制度: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不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也不是联合国制裁对象)。
商物部可视需要单独公布实行核准管理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清单。
敏感性行业(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以及影响到国家(地区)利益的行业)对其实施批准管理。
备案制度:对其他情况下的企业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第三,申请的条件
公司成立满一年,要有实际运作,要有盈利。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
不能投资于金融、游戏、影视等相关行业。
办理外商投资备案手续的主要程序有:
一、发改委立项,由发改委进行立项备案(或审批,看投资金额)
二、商委对外投资核准文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外管局办理 ODI登记
4.同时使用电子钥匙的 CA
5.凭对外投资许可证办理海关进出口手续
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手续所需的材料:
国外投资备案表-上海道商提供的模板,需要客户配合提供相关数据
1.已审核财务报表
二营业执照影本
3.外国公司章程(中文版)
4.存款/银行流水
五公司印章
六法人代表身份证影本
7.请你司协助提供下列材料,作为可研报告的材料:
(1)大陆公司和外资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产品市场分析,用户需求,公司优势)
二、基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方案
三、大陆公司取得的专利、证书(如果有的话)
敏感国家与我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有24个,例如:不丹、冈比亚、布基纳法索、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斯威士兰、梵蒂冈、帕劳等。
尚未建交国办理外资备案的,实行核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