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资公司注销--上海中外合资/外商独资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税务局完税、注销所需文件:
(1)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
(2)上海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3)企业金税卡,IC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发票购用印制簿;
(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
(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9)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的清算审计报告;
(1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联系单;
(12)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通知书;
(1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审批时间: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