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的核准与备案区别
一、境外投资批准申报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近期被关注的几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二、我司服务内容
1、编制《尽职调研报告》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编制《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4、协助企业完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5、协助企业准备或办理境外投资核准或备案过程中所需的其他各类材料
6、根据企业需要,协助企业全程申报,并取得相关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