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书面申请;
内容包括: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编、email、联系人、联系人的固话+手机号、法人姓名、法人的固话+手机号、简要说明网站用途,落款需要法人签字、 公章、日期
2、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预登记证明;
3、公司股权结构图,列表写明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股权比例,并附上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会计事务所近期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5、申办单位的公司章程(章程内容有变动的,需另附章程修正案);
6、申办单位的概况,包括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人员情况,场所设施等有关情况文字写明公司总人数、从事增值电信业务人员数;
7、已购或欲购的主要设备清单;
8、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保障能力及服务措施;
9、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10、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有害信息发现处置机制;
11、从事、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手续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12、提交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登记表;
13、信息安全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务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安全人员的劳务合同至少2名;同时要提交一份有关此人员的明细,写明工作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1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互联网信息安全承诺书(公司法人签署);
16、营业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
17、域名证书、网站截图(包括二级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