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须知
随着全球互联网用户的不断增加以及相关技术的高速发展,医疗行业有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网上购买药品,因此很多商家便看准商机,尝试在网上销售药品。
为了规范互联网药品经营市场,所以有关部门便出台了相关政策,要在互联网上经营医药类的产品必须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才行。
办理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应当向当地网站主办单位所在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等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1)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也就是说个人是申请不了的);
(2)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也就是说得有专业人员、相关硬件和服务标准)
(3)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2名人员需有资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网站发布历史信息备份和查阅相关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说明;
(5)需要监管部门浏览网站所有栏目、内容的操作文档;
(6)药品及医疗器械专业人员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全面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8)药品信息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制度、情况说明和证明。
注意:申请过程中请按要求一条条对照,如哪条不符合请符合后再申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