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盟企业申请办理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
特许人应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即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被特许人)适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资源包括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登记、备案的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号等。
申请条件:
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申请材料:
一、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1、特许企业准备备案所需材料(纸质版),注册地在境外的企业提交至商务部,注册地在境内的企业提交至所在省级主管部门。
2、特许企业登陆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网进行特许企业注册并等待商务主管部门审核,获取登录号。
3、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特许企业注册信息和纸质材料无误后,发放登录号。
4、特许企业收到登录号后,在中国特许经营网登陆至企业后台,填报提交相关信息。
5、商务主管部门对特许企业所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