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状况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检测,天津理发店卫生检测报告,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管理单位也可以自行检测。
天津市金浩通达技术检测有限公是经市市场监管委批准的取得CMA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天津理发店卫生检测,公司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天津理发店卫生检测费用,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科学仪器。我们秉承公正、科学、准确、诚信的质量方针服务于社会。公司现开展以下检测业务:防雷设施检测;防静电设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集中空调卫生检测;消毒餐饮具检测。并出具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检验检测报告。
卫生法规和标准对集中空调系统卫生指标有哪些要求?
新风量要求
场所
新风量m3 (h·人)
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候诊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游艺厅(室)、舞厅等
≥30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公共浴室、体育场(馆)、展览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20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竣工验收评价:
A.现场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置和布局;
B.卫生检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检测套数抽样原则按照本标准7.1的要求,每套系统检测点抽样原则为:
冷却水:不少于1个冷却塔;
冷凝水:不少于1个采样点;
新风量:选择不少于1个的服务区域;
送风系统:选择3~5个代表。
检测指标按照本标准6 中所列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按照本标准8 中所列的检测方法。
C.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对场所内空气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评估。
(3)评价结论和建议
根据评价结果,作出评价结论,并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卫生学评价机构
卫生学评价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卫生学评价机构出具。卫生学评价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天津理发店卫生检测报告-天津理发店卫生检测-天津金浩通达由天津市金浩通达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提供。天津市金浩通达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在防雷避雷产品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金浩通达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李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