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餐饮加盟连锁商业特许备案经营许可证专业办理
目前,很多人对商业特许经营还很陌生,因此,市场中经常用『特许加盟』、『特许连锁』等概念代替特许经营,特许加盟也就变成了特许经营的别称。
在我国申请商业特许加盟资质,餐饮业稳居第一,批发零售业居第二,其他服务业占据第三。
特许经营简称是指一种商业模式。
备案须知
一、备案时机
《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机关
《条例》第八条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
1、企业仅有经营资源使用权的需提交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
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模板
2、《条例》第七款第二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3、特许经营合同样本需包含冷静期条款,即《条例》十二条规定的『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
4、备案授权委托书需附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等)。
5、以上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6、需要翻译的材料应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并上传该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
7、企业违反《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应当上传逾期备案说明书。
逾期备案说明书模板
8、省内经营和跨省经营的特许企业到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境外特许企业(含港澳台)到商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