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申请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网上提交材料,待审批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领取证书。
申请人先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用户注册的方式进入省内增值电信许可模块,选择需申请的业务种类,提交电子文档申请材料,并定期登录系统接收审核反馈信息和审批结果。
申请人在收到批准通知后,按要求将纸质材料递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务中心领证。
(一)网上提交材料(以互联信息服务业务为例)
网上提交材料要求:根据申请的业务填写相应的表格,上传证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上传的附件均不要提交压缩文件,小于等于十个图片的以单个图片方式上传(jpg、jpeg、gif),超过十个图片的请放于word或pdf中上传,所有图片均应正向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要超过5M。
信息服务(互联信息服务)表格
1.信息服务(互联信息服务)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1)拟开展服务项目(勾选服务项目,如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勾选简要描述类型或作出相关说明)
(2)目标用户(勾选目标用户)
(3)盈利模式(勾选盈利模式)
(4)需专项审批的项目(如涉及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视听节目,勾选对应项目并上传相应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批准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5)网站或APP情况(勾选网站或APP,并填写对应的网站或APP信息,如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或APP名称、域名等;本次申请前应先完成网站备案,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6)公司域名、商标证书(上传公司域名证书,商标证书非必要上传)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系统自动载入的项目可不填)
(1)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选择业务种类)
(2)申请的业务覆盖范围(选择业务覆盖范围)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内容一致)
(4)注册资本(万元)(填写注册资本,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内容一致)
(5)注册地址(填写注册地址,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内容一致)
(6)公司固定电话(填写公司固定电话,非必要填)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再次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时,如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作出相应说明和承诺,提交到“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栏,此项可不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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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办公地址(填写主要办公地址)
(9)主要办公地址邮编(填写主要办公地址邮编)
(10)公司性质(选择公司性质)
(11)是否上市(含新三板)(选择是否上市)
3.公司及人员情况表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所属行业(选择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所属行业)
(2)公司现有人员规模(选择公司现有人员规模)
(3)公司经营规模(选择公司经营规模)
(4)法定代表人、许可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地址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
身份证号及其扫描件非必要提交)(5)社保证明(上传社保证明,应为一个月以内开具的,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只需上传表单中填写的许可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证明。
对公司员工社保证明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作出承诺,提交到“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栏,则社保证明可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提交。
)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a.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工作职责为:对机构内的信息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b.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分管信息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姓名;工作职责为:对企业内信息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上述两项请全部填写)
企业需设置或指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如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信息安全工作组、信息安全部等),负责本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主管部门、配合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b.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c.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上报制度,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d.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考核制度。
e.违法有害信息监测处置制度和技术手段建设(如申请信息服务业务,此项必须体现)。
f.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2)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质,至少应包括:
a.人员名单: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b.归属部门:信息安全部、网络安全部、运维部等。
c.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检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上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违法有害信息监测处置(如申请信息服务业务,此项必须体现);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如定期开展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等;用户信息保护工作落实等。
d.全职或兼职:全职/兼职。
e.资质情况等:是否取得CISP、CISSP、CISA等资质以及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测评师。
企业所列人员必须包括“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两方面相关责任人员(可兼任)。
5.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再次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股权结构如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作出相应说明和承诺,提交到“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栏,此项可不再提交)
(1)股东追溯是否涉及外资(选择是否含外资成分,如不涉及外资,上传股东追溯不涉及外资承诺书)
(2)一级股东股权情况(填写全部股东名称、股权比例、证件号、股东性质,上传股东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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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上传申请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发起人)及出资详情信息两部分,截图信息应为公司新信息,股东涉及多页时应多页完整截图;申请者为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时,还需提交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新一期披露的股东截图)
6.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上传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承诺书抬头应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签署日期。
7.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非必填)
(1)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上传《依法经营特定电信业务承诺书》:a.本次申请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b.本次申请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c.本次申请的业务种类大于等于4个业务。
d.公司名称中带有“交易所、交易中心、支付、借贷(以及P2P谐音)、众筹、基金、保险、信托、证券、金融、约车”等关键字,或线下传统行业的申请者(如:药厂、旅行社、驾校、人力资源、燃气、牧业、房地产、家政、保洁、线下连锁店等)。
(2)受到电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未满三年的,请上传《守法诚信经营特别承诺书》。
(3)审核人员要求公司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承诺、证明材料等。
(二)提交纸质材料(以互联信息服务业务为例)
1.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打印件: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的所有表格与上传的证(文)件材料(均要求加盖法人公司章)。
2.领取手续
(1)法定代表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打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领取:领取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领证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申请材料打印件。
其他材料详见领证通知。
五、许可证审批程序及时限
(一)自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我局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机构对申请人实地查验,申请人应当配合。
(三)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我局在6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发不予批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