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公司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及规范制度
国务院公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意味着自贸区内这一成功经验被国家采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从『实缴制』向『认缴制』转变,透出的是『宽进+严管』的政策导向。据悉,未来上海工商部门将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市场主体监管方式,形成『严管』制度体系。
上海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做了重新规定,对于新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很多人不了解,唐都注册公司网从以下几方面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进行解读:
一、新《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1、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2、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10万以上注册资本科认缴分期出资。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新《公司法》取消了以前贸易型、服务型、生产加工型公司的注册资本规定。
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规定也可以参照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二、行业法规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特种行业法规对于从事该行业的企业注册资本有具体的规定,因而,特种行业公司的注册资本需遵从行业法规的规定。
比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一级建筑施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因此,如果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有行业法规的规定,其注册资本必须依据该规定。
三、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1、普通的外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可遵照新公司的规定。
2、有外资行业法规的,注册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依据该行业法规的规定。
特别提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公司实际经营中,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的注册资本规模可以根据企业需求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因此,建议初次创业,尽量降低创业成本,可以根据公司注册资本规定,设定合适的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