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下称“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下称“外管部门”)的外汇登记程序【2015年6月1日后,外汇登记权限已下放到企业注册地银行】。
报送项目信息
申请项目前期
费用汇出
发改部门
外汇部门
签署法律文件(如框架协议、增资协议、收购协议、投资协议等)
交易方之间
发改部门核准
或备案
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商务部门核准
或备案
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
外管部门外汇登记
地方外管局
境外投资审批备案——发改部门网上备案
成希咨询可代为办理境外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申报,就备案项目而言,2014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4]1386号)。
《通知》规定,根据9号令应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项目,原则上均通过“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下称“备案系统”)进行申报。
【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上海自贸区”)的地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除外】
备案系统会根据填报的企业类型、注册地和项目中方投资额等信息,自动分送国家发改委或相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受理。
登陆备案系统通过国家发改委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栏目”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登陆
企业用户名注册中央企业用户注册申请由国家发改委受理,地方企业的用户注册申请由省发改部门受理
提交项目备案资料各类企业在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备案系统,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纸质备案材料另行报送。
相应机关受理及审查备案系统会根据项目及企业信息自动分送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发改部门受理。
告知审查结果对填报材料不符要求的,发改部门及时反馈要求补求修正;对已通过或未通过审核的,及时告知结果。
通过备案审核的项目由发改部门出具纸质《项目备案通知书》。
境外投资审批备案——商务部门网上备案
成希咨询可代为办理境外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申报,根据2014年9月6日颁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将实行备案或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投资情形适用备案管理。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