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对外投资备案证书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
②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③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④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奖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⑤ 境外投资真实承诺书。
注: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在我们整个咨询过程中,没有一个部门可以统一全面详细的解答全部流程,每个部门只负责自己的那部分环节,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来说都给企业增加了不少的负担。
对于整个环节而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证书是前置的环节,特别是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是商务部门批准备案项目的关键材料,以此来判断项目真实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