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同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规则。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内)开展加盟商经营活动,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商业特许经营实行全国联网备案。符合《条例》规定的特许人,依据本办法规定通过商务部设立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申请条件
一、公司名下有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文件。
二、公司2家直营店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商业特许经营申请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加盟商合同样本;
三、加盟公司运营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商业特许经营办理程序
一、先在商务委员会网上上报要申请备案的公司基本材料。
二、去商务委员会现场提交全部的纸质材料。
三、商务委员会提交纸质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领取备案。
注释:1、特许人向接受窗口提交申请备案的纸质材料,以获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录号和密码。2、特许人获得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备案材料,填报完成后告知窗口部门。系统中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电子版文档。3、窗口部门将纸质材料送交审核部门,审核部门对特许人的纸质和系统上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自材料收到起10内予以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对于提交申请资料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在7日内补充提交,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和公告,并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