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一般有两种主因,一是企业状况良好的企业不想继续经营了,一是逃避某种债务或者经营不善想早点把公司处理掉的。前者注销走一般的注销流程即可,鉴于后者属于存在不予以注销的情况,需要视情况对待,一般有如下情形的公司申请注销的将不予以批准。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许可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公司不能直接注销;
2.股权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公司不能注销;
3.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公司不能注销;
4.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或者被司法机关限制不能注销的。
除以上情况,崇明注册的公司一般都是可以注销的,注销公司和注册公司是一个逆的流程,注册的时候在多个部门办理的设立登记或者账户开通,注销的时候都要关闭和清算,主要有社保账户注销、银行账户注销、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公章销缴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