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一般是都是有多个股东一起出资成立的,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者经营不善等问题需要注销,在企业注销的问题上企业具体负责人与股东总是会产生一定的分歧,有些股东不愿意注销公司,就形成了僵持局面。
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还能注销吗?腾博国际莫先生给大家的解答是可以的。
公司注销首先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
法定条件满足,但有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也是可以注销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当然还有一种办法,企业负责人想注销但是股东不同意,可以把自己手中的股权转让给其它的股东,这样也是可以让自己脱离这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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