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工信部曾允许外资企业申请ICP经营许可,那么,外资企业如何申请ICP许可呢?申请外商投资ICP许可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外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中外合资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经营电信业务,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批准,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署意见。经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在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签署的申请文件后,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核准的,发给《外商投资电信业务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尽管工信部现在已经允许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但也只是政策上对中外合资企业开放,对涉外企业还是有很多限制,企业申请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第三,股东的相关证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和章程,非法人股东提供法人登记证;
一年内近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要求原件);
房产证上广州跟深圳必须有管理出租房屋的租赁协议(报备)或其办公场所的证明;
六、提供10名员工的学历、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提供这10名员工中3名近3个月社保查询(到社保局打印社保个人详细信息表即可);
7.网络访问协议(ICP许可证申请单位提供本地省的接入商合同,ISP和IDC许可证申请单位提供与电信运营商签订的协议),网站访问单位许可证正、副页和年度检查页,全网访问单位还需提交由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部门许可证报备通过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