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证券管理公司注册条件:
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为法人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
(2)经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央企业、地方国资企业、持牌金融机构等组织;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000万元,税收不低于600万元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管理资金规模(实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外投资机构;
(3)在税务、工商,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自然人:
(1)应当具有8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3)自然人股东需承诺3年内不对其股权结构进行商事信息变更。
拟任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或风控负责人等高管要求:
(1)近5年没有因重大刑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2)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4)签署至少履职3年以上承诺书。
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首期实缴不低于50%,1年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出资。
注册地址要求:
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保持一直,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等场地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