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供应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一种行政许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供应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供应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时要注意:
壹、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是要到省级药监局办理,有效期为伍年,且不用进行年检;
贰、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办理主体应当为依法新设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叁、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办理需要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与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供应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陆、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办理步骤为: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网站填写申请;对相关填写资料进行打印;整理资料与相关人员行政许可、公司行政许可、域名证书等资料交到所在的省监管局受理大厅进行审核,资料不符合会当面拒收或提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