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网络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需要哪些资料-
按照《网络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与国供应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必须申请行政许可证。
因特网上的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因特网向网民供应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信息的活动。
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两种。
经营性网络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网络向网民供应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网络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网络向网民免费供应公开、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申请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㈡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
㈢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至少两名医学与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等颁发)彩色扫描件;
(五)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与履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经验,尤其是法律事务、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六)公司网站名称不得包括中国、全国、电子商务
(七)不得发布精神、麻醉等违禁药品信息。
资格证书全称:网络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审批机构:市药监局。
拟开展网络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按照当地监管原则,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网络药品信息服务。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人员未取得或超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应当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应当移交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