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ICP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经营性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ICP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概况;
4、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包括入股方式的说明);
5、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6、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7、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8、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9、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0、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