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丢了怎么办?
前一段时间,上海零售户周女士店里生意不好,客流量较小,周女士便重新装修了店铺。
装修完成后,周女士发现店里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正副本都遗失了,在这种情况下,周女士该怎么办呢?
由于保管不慎,零售客户将许可证遗失、损毁的情况时有发生。
发生这种情况后,有些零售客户焦虑万分,一来担心烟草公司会立即停止供烟,二来担心许可证不能补办。
其实,零售客户朋友不必过于焦虑,一旦发现许可证遗失或损毁后,要马上与市管员或客户经理联系,及时提出补办设立并按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一般不会影响经营。
壹 何种情况可以设立补办烟草证?
(一)许可证丢失或被损毁。
“丢失”好理解,就是因一些原因,找不见烟草证。
“损毁”指许可证因某种原因导致残缺不全或无法辨认上面登记的信息。
(二)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
假如许可证过期,就不存在补办。
贰 补办设立需要提交部分材料?
烟草证丢失或损毁,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提交补办设立。
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补办设立需提交设立表和持证人的身份证明。
过去,补办需要提交登报声明,现在不用了。
叁 补办烟草证有部分处理程序?
(一)受理。
设立事项属于补办设立类型的,烟草专卖局应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设立人提出的设立作出不受理、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假如设立事项不属于补办设立类型的,烟草专卖局应告知设立人正确的设立类型,要求其按照正确的设立类型提出设立资料。
(二)审查及决定。
对补办设立的审查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主要审查设立资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
受理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由本机关指派两名以上专卖管理人士进行实地核查。
温馨提示:当许可证持证人遗失或损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可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领设立。
补办期间,被许可人仍可依法从业烟草专卖零售业务。
不过许可证虽然可以补办,但需要花费一段时间。
因此,建议零售客户朋友平时妥善保管好零售许可证,将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将副本存放在比较保险、固定的地方,以免遗失或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