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网文?
文网文全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企业,都称为互联网文化。
资质名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
审批机构:市文化局(厅)
有效期限:3年(提前3个月续期)
业务范围: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通过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活动。
游戏范围:游戏运营、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政策依据:
1、《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
2、《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3、《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
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
5、《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下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发[2010]23号)
6、《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5]627号)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