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额贷款公司布局现状
海南省自2009年起开展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三年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但是,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还存在总体发展相对缓慢,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大部分市、县尚未开始试点,与全国水平差距较大。
海南省接下来合理规划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布局,有序扩大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市县的覆盖面,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
鼓励在除海口、三亚以外的市、县尤其是空白市、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到各市、县尤其是中西部市、县开展业务。
所以有想法在海南发展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抓住机遇,积极布局海南小额贷款公司注册。
海南小额贷款牌照申请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公司”字样;
3.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
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具有特殊从业技术能力和经验的发起人,经批准可以提高其持股比例,但zui高不得超过40%。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内上市公司、国际小额信贷组织及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不受zui高持股比例的限制;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可提高至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0%;
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及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5.有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必要的内部组织机构和企业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6.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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