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俗称:ICP许可证。
是指一般性经营性网站的主办者向当地区县设立的证书证明,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负责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的部门为当地通信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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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ICP经营性许可证申办资料:
一、ICP备案登记表。
二、公司概况。
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业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士、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三、公司企业法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设立。
四、公司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公司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新公司仅提供验资报告)。
六、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七、从业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八、从业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含经营服务项目、范围、业务市场预测、投资效益分析、发展规划、工程计划安排、预期服务质量、收费方式和标准)和技术方案(含网络概况及结构、组网方式、网络选用的技术及标准、设备配置等)。
九、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包括后续资本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十、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接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证明即服务器托管协议(预期服务保障)。
十二、公司企业法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十三、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资料(新设立公司无此项,由非经营性公司转为经营性公司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