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转注销的一些步骤: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公司设立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
注销登记以公司设立为前提,是公司的主动行为,是公司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依法做出的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公司不得继续从业市场经营策划。
特此,被吊销的营业执照必须转为注销,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受理设立后伍个工作日);
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
第三步:地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设立后三十个工作日)
第四步:国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设立后三十个工作日)
注:公司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受理设立后伍个工作日)
第六步:组织单位代码注销登记(受理设立后伍个工作日)
仅针对国内个人公司注销的一些步骤,内资公司,外资公司还有香港注册的公司步骤均有所不同。